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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2月10日電 據臺灣《聯合報》報道,未婚的臺灣林姓男子想交女友,被始終不知真名的女子,以愛情詐騙手法騙走100多萬元(新臺幣,下同);林還出借賬戶給對方匯入2萬元,再幫忙領出交付,結果變成詐欺共犯。新北地檢署調查,林是愛情詐騙集團的被害人,不予起訴。
  據報道,林姓男子在知名電器公司工作,2010年8月接到自稱“陳思綺”的女子來電。陳女熱絡地說,林很久沒有跟她聯絡,自稱兩人是過去在路上相遇認識;由於林想不出對方是誰,好奇相約見面,見到外型亮麗、年僅20多歲的陳女心生好感,起了追求之意。
  林年過40歲仍單身,渴望娶妻,將陳女當成交往對象;陳女則編造各種藉口,包括祖母生病需要醫葯費、學舞蹈沒有學費、家人吃上官司急需用錢等詐術,林均慷慨解囊。兩年多來,林借給陳女100多萬元。
  林的家人一再勸阻,但林不相信,自己的錢被借光,還跟爺爺、爸爸、弟妹借錢周轉。
  同時期,臺灣高雄市許姓中年男子也被自稱是“劉燕婷”的女子,以愛情詐騙手法詐騙匯款2萬元到林男賬戶,許因聯絡不上對方而報警,警方因而將林依詐欺罪函送法辦。  (原標題:40歲單身男子渴望娶妻 落美眉陷阱“任憑宰割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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